临江市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电子档案、电子卷宗查看、借阅方法有两种:
一、案件当事人持本人身份证到档案室调取,由本院档案室工作人员协助调取、打印或复印,并加盖本院公章。
二、案件当事人持本人身份证到诉讼服务中心摆放的自助阅卷机处扫描身份证件自行调取、打印,该裁判文书、电子卷宗自带本院标识水印(具体调阅方式可现场通过导诉人员协助完成,也可参看自助阅卷机介绍一栏)。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10-24 19:38:50 访问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