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1年11月24日在临江市第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临江市人民法院院长 姜玉先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临江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市人民法院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上级法院指导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监督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保障临江经济大发展、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全面履行审判职能,服务全市工作大局
五年来,市法院从促进经济发展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把全面履行审判职责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依法打击和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妥善化解和疏导各种矛盾纠纷。共受理各类案件5682件,审执结5433件,结案率95.6%,审限内结案率达到100%。
(一)以维护稳定为首要任务,宽严相济,依法打击刑事犯罪。
五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316件462人,现已审结296件428人,结案率为93.7%,20件正在审理中。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27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82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79人,判处缓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等157人,免予刑事处罚的23人。经审理认为被告不构成犯罪,检察机关撤回起诉的7件7人。改变公诉机关定性案件9件。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坚持把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作为工作核心,准确把握和正确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一是严厉打击绑架、杀人等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和“两抢一盗”、黑社会、“黑彩”等严重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多发性犯罪以及毁林等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共审结此类案件102件166人。二是严惩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以及金融诈骗和商业贿赂犯罪,共审结此类案件42件57人。三是完善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组织建设,着力于未成年犯罪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共审结此类案件6件8人。四是坚持区别对待,该依法从轻处理的从轻处理,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适度,罚当其罪,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通过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有力地维护了我市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
(二)以案结事了为工作目标,注重调解,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
五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790件,审结3586件,结案率94.6%。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一是高度重视涉农案件,依法审理涉及农村土地管理、农民权益保障等事关三农的案件131件,积极化解农村改革发展中的各类矛盾纠纷;二是加大调解力度,妥善审理婚姻、赡养、邻里纠纷等多发性案件835件,弘扬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有效促进村镇邻里和谐相处;三是明确责任分担,正确处理房屋买卖、保险合同、民间借贷、损害赔偿等热点案件2620件,依法制裁违约失信行为,维护诚实守信、公平交易的市场环境;四是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审判原则,建立了民商事调解、行政协调、执行和解的工作机制。积极促进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有效对接,形成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结合的“三位一体”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使司法审判与社会力量优势互补、形成合力,促使纠纷以更加便捷、经济、高效的途径得到解决。五年来,民商事案件共调解855件,撤诉822件,调撤率46.8%。派出法庭共巡回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823件,占民商事结案总数的23%。五是完善涉军案件各项工作机制,妥善处理涉军案件,真正做到“维军权、解军难、稳军心、树军威”。六是狠抓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以社会和谐为价值追求,强化协调,努力推进依法行政。
五年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73件,审结69件,结案率94.5%。在行政审判工作中,坚持“保护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司法环境、化解行政争议”的原则,积极探索和完善行政诉讼和解制度,以“注重行政审判协调,建立健全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为切入点,结合我市实际,与市政府研究制定了《临江市行政纠纷化解联动工作方案》,建立了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实现了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的相互促进、相互监督,做到了依法维护行政执法权威与切实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有机统一,力促官民和谐。五年来,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49件,执结147件,执结率98.7%。针对争议较大或影响较大的非诉行政案件引入听证机制,运用证据规则,在质证、认证的基础上,及时作出是否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既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几年来,市法院通过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联系与沟通,严格依法办案,促使其依法行政,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增强,实行了立案前协调解决行政争议机制,一些行政机关改变了原来的具体行政行为,使原本有争议的问题经过协调得以解决。另外市法院畅通便民利民渠道,为当事人诉讼打开方便之门,减轻当事人诉讼累,从而有效的控制了行政诉讼案件的数量,使行政审判工作从不完善到逐步完善、成熟,从立案到开庭审理、宣判步入了良性发展轨道,行政审判的执法环境得到了明显的改善。
(四)以保障权益为根本使命,加大力度,全力攻克执行难。
针对“执行难”问题,市法院提出“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求认同”的执行理念,五年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503件,执结1482件,执结率98.6%。执行和解结案156件,和解率达10.5%。清理执行积案168件,执行标的额750万元。在执行工作中,市法院把握了“三个重点”。一是以提高执行质量、效果和效率为重点,扩大了执行工作的影响。二是以解决消极执行、不文明执行、违法执行等问题为重点,全面落实了责任追究制度。三是以建立执行工作长效机制为重点,积极推进执行联动。在市委统一部署下,建立了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解决执行难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有关部门联动、社会各界参与”的执行工作新机制;成立了执行委员会,推行执行公开制度,将执行活动公开化、透明化;建立健全了多渠道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加强对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工作的指导,从源头上解决“执行难”;推进执行和解工作,以保障申请执行人利益为原则,促成和解,实现案结事了。同时,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设立了执行救助基金制度,对部分生活确有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在被执行人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况下给予适当救助。几年来,对6名符合救助要求的申请执行人核发执行救助资金10余万元。
二、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提高公正司法水平
五年来,市法院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宗旨,立足审判工作实际,从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出发,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落实各项便民措施,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以司法工作机制创新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一) 落实便民利民举措,畅通群众诉讼渠道。
一是完善诉讼便民机制。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加强诉前指导、诉中释法、诉后答疑工作,特别是为文化程度相对较低的农村村民,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逐步完善司法为民工作机制,注重司法人文关怀,逐步完善 “一站式”立案大厅,为当事人免费提供诉讼指南;对诉讼困难的当事人,及时给予办理诉讼费减、缓、免手续。在农忙季节,组织涉农案件专案组或合议庭,携卷到田间地头或当事人住所地就地开庭、就地审案,让群众真正感受到方便和温暖。此外,市法院还推行了 “电话预约、巡回立案”制度。五年来,共为居住偏远、行动不便的当事人上门立案29件。二是持续开展“服务新农村,送法进万家”活动。以送法进农户、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等活动为载体,广泛发放法律手册和《便民联系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守法用法意识。三是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充分关注困难群众的司法需求,切实保护老人、失业人员、残疾人员等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五年来,共实施司法救助案件96件,司法救助总金额达31万余元。
(二) 强化信访工作措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坚持畅通信访渠道和维护信访秩序并重,对当事人的投诉和来访,按照分级处理、归口管理的原则,实行领导包案、部门督办、责任到人,重点解决重复访、集体访等难点问题,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落实“院长接待日”制度,方便当事人来访。五年累计接待群众来访1000余人次。
(三) 自觉接受监督,确保公正廉洁执法。
——及时报告工作情况。五年来,及时、主动地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报告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情况,邀请市领导出席法院重大活动和会议。认真对待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开展的调研、视察和意见建议。对涉及公共利益、国计民生等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主动征求市委的意见。围绕市委中心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调研,积极建言献策,当好市委的“参谋”,以实际行动赢得市委的重视和认同。
——认真落实监督意见。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努力提高办理的质量和效率。五年来,市法院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提案,认真落实人大代表对法院年度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明确专人限期办理,及时报告办理结果。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对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拟判无罪等案件,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切实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落到实处。
——切实抓好联络工作。设立人大代表联络办公室,健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机制,强化联络工作责任。在市人大的大力支持下,开展“百案”列席审判委员会、“人大代表进法庭”等活动。五年来,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68次,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23次,集中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共办理市人大等部门交办的涉诉信访案件30余件。
(四)加强基础建设,完善信息化标准。
坚持“抓基层、强基础、求发展”的指导思想,继续加强以计算机网络为中心的信息化建设。为充分发挥技术保障和服务作用,使审判和行政办公逐步实现现代化,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和帮助下,完成了光纤嵌入,内部局域网的综合布线;开通局域网络进行审判、行政办公和审判信息的统计工作;完成了与上级法院视频会议的开通,实现了开庭记录无纸化的目标。2010年代表白山地区接受省法院的检查评比,并获得了全省基层法院第2名的好成绩。
三、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促进法院科学发展
五年来,市法院始终坚持“一手抓审判工作、一手抓队伍建设”的工作思路,以提供司法保障、服务工作大局为立足点,通过抓班子、带队伍、强基础、提绩效,努力做到外部有好形象,内部有好氛围,审判有好效果,社会有好评价。实现了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一)加强思想、业务学习,提升干警整体素质。
一是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载体,紧密联系队伍建设的实际,认真开展了 “队伍专项整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人民法官为人民”、“创先争优”等系列主题教育活动。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转化为干警的理想信念、行为准则。充分激发了广大干警对岗位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强化了教育效果。开展了争当优秀法官、案件评查、裁判文书评比等形式多样的活动,积极开展 “三项工程”工作,深入包保单位为包保对象和贫困党员解决实际困难。二是优化审判资源交流。对长期处在同一岗位上的多名中层干部进行轮岗交流,并根据市委政法委的要求,将4名优秀法官交流到检察院和司法局学习锻炼,实现了良性互动和合理配置,进一步激发了干警的工作、学习劲头。三是同心协力抗洪抢险救灾。在2010年的特大洪灾中,共出动干警200余人次,组织转移群众700余人,没有发生任何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全院干警共捐款 18400元。四是积极落实干警政治待遇,在市委的大力支持下,经过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五年来,提拔1名同志任副院长,1名同志任执行局局长,公开选拔1名副院长,为2名同志落实了副科级待遇。
(二)完善学习制度,提升司法能力。
一是在全面启动干部知识更新工程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学习制度,形成了全员创建学习型法院的新局面。五年来,共选派法官参加最高法院培训4人次,参加省法院培训23期86人次。二是在组织全院干警学习《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等新修改颁布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行岗位练兵,使干警不断提高司法技能。三是建立重审改判案件备案登记和分析通报制度,针对不够规范的典型案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自查、评议,从而吸取经验教训,提升司法能力,努力锻造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三)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提升规范层次。
在工作中,认真执行人民法院“五条禁令”。为了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先后召开执法廉政监督员座谈会16次,进一步征求来自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把对法官审理案件的监督深入到事前、事中和事后以及八小时以外的社会活动。同时,在年度内,班子成员与中层领导、中层领导与干警之间层层签订内容明确、具有连动并罚关系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将指标分解到庭,量化到人,用制度规范和约束全体法官的行为。进一步完善了涉及队伍建设、审判工作、行政管理、司法为民等方面的科学管理运行机制。结合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建立三级执法档案,将执法岗位、专项工作、考核以及奖惩等情况均详细列表。通过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加强了队伍建设。
(四) 广辟宣传渠道,提升法院形象。
五年来,市法院坚持“三个结合”原则,即宣传个案与宣传队伍相结合、宣传法律与宣传法院形象相结合、宣传审判工作与法院开展的各项活动相结合,切实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主动向新闻单位介绍法院工作情况,提供宣传素材和工作便利,使新闻媒体能多角度、全方位报道法院中心工作情况,向外展示法院在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法院改革方面取得的成绩,使全社会了解法院的工作亮点、先进人物,从而理解支持法院工作。先后与吉视法制频道及临江电视台等有关栏目建立了联系,定期推出法院在审判岗位上做出了突出成绩的优秀法官们,使他们的先进事迹能够进行广泛的宣传,并能及时报道法院近期的工作动态与审判情况,充分保证公众的知情权,让审判工作在阳光下运行,既杜绝了违法审判的情况,又借助网络、媒体等平台,大力宣传法院工作以及先进个人,为提升法院公信力,树立良好形象、建设一流法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五年来累计发表宣传稿件1000余条,其中市级以上媒体276篇,有效地宣传了法律,宣传了法院,并连续三年被省高院评为文化宣传先进法院。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市法院在打击犯罪、制裁违法、调处纠纷、维护稳定、保障权益、促进和谐、服务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先后被省、白山市两级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授予“群众满意模范法院”等10多个荣誉称号,23个集体50余人次被市委、市政府及上级院评为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并有2个庭室荣立“集体三等功”,有3名干警荣立“个人二等功”,5名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府、政协、社会各界支持的结果,也是全院法官及其工作人员不懈努力的结果。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审判力量缺乏,队伍整体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少数案件的质量和效率仍有提升空间;三是少数审判人员大局观念和司法为民意识不强,司法能力还有待提高;四是基础设施和物资装备落后。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各方面的关心和支持下,切实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的工作思路及2012年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十二五”规划和《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为我们绘制了新的宏伟蓝图,也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面对新形势、新挑战,今后五年,市法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政法工作意见,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确保人民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开展好党员创先争优活动,确保人民法院工作为市委中心工作服务;牢牢把握“七个坚持”,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为实现新时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2012年市法院将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能,服务大局能力有新提高
坚持能动司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刑事审判要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严厉打击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依法严惩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以及金融诈骗和商业贿赂犯罪。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或免除刑事处罚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分化瓦解犯罪,减少社会对抗,增加和谐因素。民商事审判要着力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妥善处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住房等领域的纠纷,切实维护老百姓合法利益。要紧紧抓住调解不放松,促进家庭、邻里、社区和谐,当好社会“减压阀”。不断拓宽诉前调解工作新途径,采取委托调解、人民调解等方式,尽可能将纠纷化解在诉前,减少群众诉累。加强行政案件的司法审查工作,慎重处理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行政争议,促进行政管理关系和谐。加强执行工作,细化执行联动和威慑机制及执行救助制度,认真开展能动执行和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切实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
二、坚持群众路线,与老百姓感情有新贴近
不断巩固、拓展、深化各项诉讼便民举措,让人民群众更加方便地行使诉权,更加便捷地参加诉讼,更加真切地感受到司法的公正高效。继续强化立案窗口建设,完善诉讼引导服务,健全困难当事人救助制度,事事展示司法关爱。认真贯彻新修订的《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提高法官干警个人修养,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坚持公平正义价值取向,提升做基层群众工作能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三、深化司法民主,人民陪审工作有新举措
总结提炼司法民主的新鲜经验,赋予新的载体和形式,坚持以公开促民主,以民主促公正。积极稳妥地开展人民陪审工作。新选任的20名人民陪审员代表社会各界,以直接参与案件庭审形式,对案件裁判进行有组织的讨论并提出意见,供法院在裁判时作为重要参考,进一步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比率。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落实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制度,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
四、创新工作机制,司法改革有新成效
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强化审判管理,加强绩效考核,全面提升审判质效。把化解矛盾、案结事了、促进和谐、确保公正作为审判工作目标。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将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工作全过程。推动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司法调解等相结合的大调解格局,形成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推进审判机制改革和管理创新。全面推进审务公开,规范裁判文书上网和庭审直播,开展人民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实行新闻发布例会制度,进一步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完善司法为民工作机制。落实加强司法便民工作的意见,在诉讼服务、调查取证、档案查询、公民旁听庭审等方面为群众提供便利。
五、自觉接受监督,队伍素质有新提升
进一步落实定期向市委、人大汇报工作制度,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积极邀请代表、委员观摩庭审和视察法院工作,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广泛听取和认真落实意见和建议,确保法院依法正确履行职责。继续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把涉诉信访作为送上门的群众工作,不断满足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创新完善司法安民、护民、惠民、利民的各项措施,让老百姓真心感受到司法带来的便捷,感受到利益得到法律保护的愉悦,让全市人民群众更加满意,不断提升干警整体素质。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依靠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帮助,与政法各部门互相支持、互相配合,依法履行各项法定职责,为保障人民权益、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服务改革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