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2年11月29日在临江市第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临江市人民法院院长 姜玉先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临江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年来,市法院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上级法院指导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监督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保障临江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责,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2012年,市法院紧紧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能动履行司法职能,始终坚持在审判执行工作上下功夫,全面提高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目前,共受理各类案件1200件,同比上升2%,审执结966件,同比上升4.1%,结案率80.5%,同比上升1.7%。平均审限52天,与去年同期相比缩短15天,审限内结案率达到100%。
严惩严重的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85件136人,同比上升27.3%,审结76件122人,同比上升66.7%,结案率89.4%,同比上升21.1%。在已结案件中,抗诉1件,上诉5件,审结3 件,其中1件改判(原判实体刑,现改为缓刑)。改变检察机关定性的4件6人。在已审结的案件中,平均审限27天,无超审限案件。运用刑事审判职能,严厉打击了危害国家安全、危害社会治安、破坏社会稳定、贪污渎职等各类犯罪。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罪犯122人,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2人,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8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49人,定罪免处3人,单处罚金3人,监外执行2人。有效发挥了刑罚打击、教育、震慑作用,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重点打击了“黑彩”活动,已受理此类案件5件,审结5件。
加大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力度,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加强未成年人权益的司法保护。判决拘役、管制、缓刑的罪犯54人,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件2人,收到较好的审判效果和社会效果。
认真开展民商事审判工作,促进社会和谐。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我院以社会矛盾化解为中心,以服务群众,关心民生为根本,扎扎实实化解社会矛盾,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760件,同比下降10.8%,审结597件,同比下降8%,结案率78.6%,同比上升2.4%。
同时,牢固树立和谐司法理念,加大民商事案件调解力度,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民事审判原则,以及实行“三调联动”的有效衔接,妥善处理和解决了大量的矛盾纠纷。调解结案和经工作当事人主动撤诉结案的案件384件,占结案总数的64.3%,同比上升15%。严格落实巡回法庭制度,进行上门服务,简化诉讼程序,方便当事人诉讼,真正做到便民利民。派出法庭共巡回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49件,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6件,同比上升45.5%,审结14件,同比上升100%,结案率87.5%,同比上升23.9%。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7件,执结7件,执结率100%。在行政审判工作中,坚持“保护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司法环境、化解行政争议”的原则,积极探索和完善行政诉讼和解制度,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机关对行政审判更加重视。全力促进政府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大宣传力度,保障我市房屋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今年全市棚户区改造拆迁面积7万余平方米,需拆迁住户1000余户。我院在5-6月先后20余次到拆迁工作所在地的街道、社区、村委会进行集中法律宣传,使广大的拆迁户了解有关房屋拆迁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拆迁工作顺利推进。全年审结房屋征收行政案件2件,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了重点工程建设,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加大对生效裁判的执行力度,维护司法权威。共受理执行案件339件,同比上升36.7%,结279件,同比上升22.9%,执行到位2495万元,结案率82.3%,同比下降9.2%。在执行工作中,积极实行执行风险、财产调查、财产处分、异议审查等制度并推行执行听证和举证制,使执行工作进一步公开化。在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充分考虑被执行人的情况,不断完善执行和解机制。全年执行和解54件,和解率19.4%。对5名符合救助要求的申请执行人上报申请执行救助资金34.5万元。
落实诉权保障制度,保证符合起诉条件的纠纷及时立案。一是充分保护当事人的诉权。根据法律关于起诉条件的规定,修订完善立案指引,对各种案件,逐一明确当事人需要提交的起诉材料和证据,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立案,畅通当事人寻求司法保护的渠道。二是为当事人起诉提供便捷服务。设立诉讼服务专门机构,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引导、案件查询、材料收转等服务。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主动上门立案;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伤残人员追索损害赔偿款等案件,坚持快立快审;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进行司法救助,全年共为21件案件300余名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共计20余万元。三是在立案过程中及时化解纠纷。对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小标的经济纠纷,在立案审查中,及时开展纠纷调处工作,完善诉讼程序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矛盾化解渠道的衔接机制,全年在立案审查中解决纠纷4件,将矛盾化解在初始阶段,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
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工作,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始终把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加大对涉诉信访案件的调处力度。共处理涉诉涉执信访案件13件,其中,中政委交办2件、省委政法委和省法院交办11件。息访7件,司法救助4件,进入执行程序1件,甄别为无理访1件。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对上级机关挂号的涉诉信访案件,建立了台帐,对每一起涉诉信访材料、包保领导、解决方案、化解的措施装订成卷。目前共约谈涉诉信访人40余人次,院长及分管院长约谈涉诉信访人达23人次。在化解工作中,实行了院长随时接待,亲自包案、包稳控、包化解、包了结。院长及分管院长,对信访案件都能做到了如指掌,深入一线,亲自化解。如苏连福涉诉信访案,在市委的高度重视和当地党委政府的全力支持下,使一起二十余年信访案件成功化解。由于我院的涉诉信访工作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化解及时,得到了上级法院的高度评价。今年6月6日,白山市两级法院集中开展清理化解涉诉信访经验交流会在临江召开,就我院的涉诉信访工作给予充分的肯定。
二、加强审判公开,积极开展各项重点工作
积极推进审判公开,开展“阳光审判”工程。把审判公开原则贯彻在法院审判活动的全过程,切实使法院的公正让社会各界“看得见”、“感受得到”。在法院“公众开放日”,通过邀请公众参观法院、展示法院文化、旁听审判、进行普法宣传、座谈交流等方式,增进群众对法院的了解,拓宽法院与群众的联系渠道,较好地实现了“以公开促公正、用公正树公信”的良性循环。
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加强审判管理工作。根据“规范化建设年”的活动要求,为更好的“规范、保障、促进、服务”审判工作,于2011年12月27日成立了审判管理办公室(白山地区唯一成立该办公室的基层院),该办公室成立后,完善了案件质量评查制度,认真开展了案件自查、互查、评查活动,对在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将适宜公开的430件案件文书及时上网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案件质量不断提升。
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2012年,我院招商引资任务为4000万元。为切实完成全年任务,院党组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工作,成立了院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并多次赴外地与客商进行接洽。经过积极努力,已完成招商引资任务4150万元,完成比例103.75%。
“三项工程”工作取得实效。多次深入到包保部门花山镇老三队村、闹枝镇吊打村和包保企业润龙矿泉开发有限公司、戴尔马克木业有限公司实地调研,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给予全力解决。
深入基层,积极服务小微企业。8月份以来,扎实开展了“积极支持全民创业、服务小微企业发展”专项工作,通过深入开展走访调研、筛选对象、排查案件、建立台账等具体措施,积极为筛选出的15户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取得了初步成效。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官素质
加强主题教育活动,提升司法理念。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活动,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发挥典型的教育引导作用,开展向翟树全等先进人物学习的活动,推动了审判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积极参加上级院和市直各部门组织的文体活动。在全市政法系统举办的庆“七一”文艺汇演中,我院干警积极参与,受到上级领导的高度评价,充分激发了广大干警对岗位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强化了教育效果。
加强业务能力培养,提升审判质量。一是在全面启动干部知识更新工程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学习制度,形成了全员创建学习型法院的新局面。二是在组织全院干警学习新《刑事诉讼法》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行岗位练兵,使干警不断提高司法技能。三是加强审限监控,对延长审限的案件统一登记,统一管理,定期督办,对每名审判人员延审情况进行通报,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100%。四是加强内部监督,规范审判执行权运行。完善分权制约机制,落实审判质量评查、司法巡查、信访责任倒查等制度。五是建立重审改判案件备案登记和分析通报制度,针对不够规范的典型案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评议、自查,从而吸取教训,保障司法廉洁,努力锻造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六是加强廉政风险防范,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加强舆论宣传,提升法院形象。坚持“三个结合”原则,即宣传个案与宣传队伍相结合、宣传法律与宣传法院形象相结合、宣传审判工作与法院开展的各项活动相结合,切实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多角度、全方位报道法院中心工作情况,向外展示法院在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法院改革方面取得的成绩,使全社会了解法院的工作亮点、先进人物,从而理解支持法院工作。今年以来在各级媒体发表稿件200余篇,临江电视台播出专题5期。6月份,在临江电视台正风大家谈栏目制作专题2期,就法院目前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了专题解答,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司法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四、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把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作为公正廉洁司法的保障,落实接受监督的各项工作机制。一是坚持报告工作制度。积极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请示汇报法院的工作情况,对于重大执法活动和审判大要案,都坚持专题报告和信息通报制度,并对市人大交办督查的案件及时处理、报告结果。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的案件全部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二是坚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制度。通过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法院视察评议工作、旁听庭审,参与执行等方式,拓宽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渠道,征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取得人大、政协监督的实际成效。走访省、市(县)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40余人次;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案件庭审30余人次;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审判委员会3次;安排人民陪审员参加66件案件的审理,集中听取了他们对法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五、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
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法院的关心支持下,投资500万元,建筑面积达2100平方米的法院审判庭扩建工程已经施工建设,该工程竣工后将极大地改善法院的办公条件,为法院工作的科学发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在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和爱护干警,解决干警午餐问题和外地干警住宿问题,极大地稳定了干警队伍,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各位代表,一年来,市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审判力量缺乏,个别干警工作责任心不强,审判纪律观念淡漠,队伍整体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案件质量仍需大力加强,结案率、均衡结案率不高、个别案件审判周期过长,对新类型疑难案件的研究和探索不够,漠视程序、法律文书制作粗糙、论理无力等现象体现个别法官素质偏低;三是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仍很突出,处置措施尚需加强;四是少数审判人员大局观念和司法为民意识不强,司法能力还有待提高;五是基础设施和物资装备落后。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高度重视,争取在各方面的关心和支持下,切实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3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13年,市法院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提高审判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水平,强化审判职能、强化审判管理、强化队伍建设,推动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抓审判职能,全力服务大局。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正确把握“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尽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围绕保障民生,依法妥善审理劳动争议、房屋买卖、损害赔偿、征收补偿等案件,加大调解力度,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完善行政纠纷解决机制,依法妥善化解行政争议。
二、抓审判管理,维护司法公正。更加注重以司法公正促公信,完善审判质量管理体系,促进法律适用统一、审判过程透明、审判程序规范。更加注重以司法效率促公信,完善审判效率控制体系,加强对审判工作各个环节的审限监管,落实延长审限告知当事人的工作要求。更加注重以廉政建设促公信,严格落实各项廉政制度,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绝不姑息迁就;运用信息化手段,对廉政风险较大的办案环节全程监控,强化廉政风险防范。
三、抓司法为民,创新便民机制。扩大巡回审判,尽力方便群众诉讼;加强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设,依靠机制优势化解执行难题;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促进健全大调解工作格局;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健全涉诉信访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确保司法公正高效,完善人民陪审制度,大力弘扬司法民主。
四、抓队伍建设,提升能力素质。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加强教育培训,注重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系统学习,增强审判人员主持庭审、适用法律、辨法析理、化解矛盾的能力,提高审判专业化水平。针对审判实践中的疑难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案例指导工作,保证司法尺度统一。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依靠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帮助,与政法各部门互相支持、互相配合,依法履行各项法定职责,为保障人民权益、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服务改革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